违反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中国电信集团天津分公司被罚3万余元

中国基建报 2024-03-19 20:00:55

3月19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未按照已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1汉沽建证0029号)内容,擅自改变通信综合楼项目外墙装修工艺和新增地上出入口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近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被罚款3.728655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规资(滨海)罚﹝2024﹞010号显示——

企业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44026318Q

法定代表人:赵昱锋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3-13

处罚内容:处37286.55元人民币罚款(745731×5%=37286.55)

罚款金额(万元):3.728655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违法事实:电信公司未按照已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1汉沽建证0029号)内容,擅自改变通信综合楼项目外墙装修工艺和新增地上出入口建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六条第一项

处罚机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图源:信用中国)

本报从企查查了解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成立于2002年,负责人为赵昱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000744026318Q,企业地址位于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所属行业为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文|中国基建报 詹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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