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江苏高院发布典型案例

扬眼 2024-01-12 15:25:29

打击侵害民营经济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合同诈骗,震慑资本市场造假;刚柔并济执行措施,避免民企陷入困境……1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一批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涉及受贿、合同诈骗、行政处罚执行等多个案件类型。

打击侵害民营经济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朱某某原系某钢铁公司计量质检部质检组长,沈某等人原系计量质检部质检员、焦炭反应试验员。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朱某某等人利用职务便利,接受王某某等人的请托,先后68次单独或者结伙非法收受王某某等人贿赂254万余元,在王某某将钢铁公司购买的焦炭运送到港后,篡改焦炭含水量检测数据及焦炭反应性检测数据,致使质量不佳的焦炭得以顺利进入该钢铁公司,造成钢铁公司巨大损失。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等人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均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鉴于各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依法可从宽处理。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提出抗诉,案件已生效。

据介绍,本案系依法打击侵害民营经济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企业并重,在严厉打击侵害民营经济犯罪的同时,积极协同有关单位追赃挽损,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此外,针对审理中发现的法律风险,法院从构建企业反舞弊(商业贿赂)组织架构、流程管理、教育警示等方面提出司法建议。

依法惩治合同诈骗,震慑资本市场造假

廖某某系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2015年至2016年,廖某某为达到使该公司股权被高价收购的目的,通过虚增销售收入、采购金额及资金过账等方式,虚增公司经营业绩。2016年12月,被害单位某上市民营企业决定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科技公司股份。为骗取被害单位信任,在被害单位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调查时,廖某某采取截留、伪造函证、认可虚假业绩等方式,隐瞒公司真实业绩情况,欺骗被害单位以34亿元交易对价,收购该科技公司全部股权。廖某某实际获得交易对价为19亿余元。案发后,经追溯评估,科技公司扣除虚假因素后的实际股权价值为9.8亿元。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廖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责令其退出犯罪所得19亿余元,发还被害单位。一审宣判后,廖某某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已生效。

据介绍,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通过财务造假谋取私利的犯罪行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对民营企业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行为,有效震慑资本市场造假行为。同时充分关注企业合理诉求,及时作出刑事判决,为被害单位因并购重组涉案接受后续调查提供有利依据,避免刑事司法程序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真正为民营企业解忧纾困。

刚柔并济执行措施,避免民企陷入困境

2020年底,某地综合执法局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发现某纺织公司年加工涂层面料3000万米建设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使用,且废气排放浓度及速率超过了规定的标准限值,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该地镇政府对其分别作出罚款36万元、3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21年6月、7月先后两次向该公司送达上述两案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催告书,催告其履行罚款及加处罚款72万元、64万元。该公司于2021年8月缴纳罚款32万元,其余未履行。该地镇政府遂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书面审查,依法裁定准予执行,并于2021年11月立案执行,执行标的分别为72万元、32万元。

执行立案后,该公司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称其并非恶意不履行,只是罚款金额较大,公司有七八十名员工工资待支付,资金周转困难,希望法院组织双方协商,允许分期履行。吴江法院经调查了解,该公司仍在正常经营,其在该院另有两件关联案件已履行完毕,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有存款54万余元被本案冻结。鉴于其履行态度良好,法院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并就剩余款项达成三期履行和解协议。现该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将剩余款项履行完毕,公司也在政府指导下,迁入新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据介绍,本案中,吴江法院组织行政机关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工人工资能够按时发放,及时有效避免企业陷入债务泥沼。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实现了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的协调统一,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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