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红包是赠予不用返还,网友:那“520,1314”怎么办?

军啸天地 2024-01-22 19:00:08
热搜榜!微信红包是赠予她人不用返还,网友:那“5201314”怎么办?

最近,一宗微信支付纠纷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法院认定微信红包和转账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将红包划分为赠与,而将转账视为借款。

这一裁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成为热搜榜的焦点话题。

据报道,原告刘女士在2019年通过微信结识了被告周先生。不久之后,周先生以经济困难为由频繁向刘女士借款。

在2020至2021年期间,刘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和微信红包的方式向周先生累计转款15669元,但周先生未能如期归还。法院最终判决周先生返还刘女士借款12900元。

法院认为,刘女士通过微信红包赠予周先生的2769元不需返还,属于自愿赠与。

而刘女士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12900元,由于周先生未能证明刘女士有赠与意愿,且考虑到之前的借款还款情况,故判定为借款,要求周先生归还。

法官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微信转账和微信红包,虽然均通过微信软件完成支付,但应从微信软件的不同功能及属性入手,对两者的支付性质进行区分。”

法官进一步提示,微信红包作为微信软件社交功能的典型体现,其金额上限设定为200元,且名字中带有“红包”二字,符合我国民间习俗中“红包”为自愿赠与的含义。

与之不同的是微信转账,其并不具备赠与的含义,仅仅是微信软件设置的支付功能之一。在本案中,原告主张通过微信转账建立了民间借贷关系,而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款项属于赠与,因此法院判决要求返还。

这一案例引发了网友们的讨论,有人感慨:“原来红包只能发200元的原因终于知道了。”也有人对于特殊金额如“1314”“520”等是否被认定为赠与表示关切。

在此之前,类似的案件已在法庭上审理。南京一对恋人在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恋爱期间的23万多元转账,其中包括520元、1314元等特殊金额。

法院最终认为,双方在恋爱期间的礼物和金钱支出属于自愿行为,系赠与而非彩礼,故判决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法官在对类似案件的评述中指出,无论是情侣还是朋友,在涉及款项往来时都应明确款项的性质。尽管在表达爱意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一些特殊金额的转账,如520、1314等,但若双方已明确表示借贷意图,则有可能认定存在借贷关系。

此外,对于以结婚为前提的大额赠与,例如购车款、购房款等,若未能实现结婚目的,赠与一方可要求返还。“大额”的标准需考虑双方经济能力、当地消费水平等多方面因素。

法官提醒,无论是普通朋友还是情侣,在涉及大额款项往来时,双方应通过各种形式尽可能明确款项的性质,以防发生后续的纠纷。

这一判决为微信支付的合法性和法律性质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同时也呼吁社会在使用新型支付方式时更加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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