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石普法|“十万个为什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 2024-04-11 09:42:46
基本案情

2015到2020年间,四川天地出版社(以下简称:天地出版社)先后出版《儿童十万个为什么》、《中国学生想知道的十万个为什么》等14款图书,并通过多渠道销售。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少年儿童出版社公司)认为天地出版社在涉案图书名称、封面、及描述等中使用“十万个为什么”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件焦点

一、天地出版社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1、判断“十万个为什么”是否属于科普类图书的通用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等或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2、判断天地出版社使用“十万个为什么”属于商标性使用还是正当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法院认为本案中的正当使用应限于描述性使用,即对自己商品的特征或来源等进行客观描述,并不识别该标识所指代的商品的特定来源。而本案中,天地出版社在图书封面等进行突出使用,客观上发挥了识别图书来源的作用,构成商标性使用,且天地出版社使用“十万个为什么”的方式,容易导致相关图书的购买者对于图书的来源或两出版社之间的关系产生混淆,不属于正当使用,因此构成对涉案商标的侵权。

二、天地出版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1、对于涉案商标注册前天地出版社使用“十万个为什么”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为,“十万个为什么”系列图书经过长期的使用宣传,在少儿科普图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悉,具备了识别系列图书来源的属性,应作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保护。虽然最早使用“十万个为什么”的主体并非少年儿童出版社公司,而是其前身少年儿童出版社,但两者之间是基于改制产生的承继关系,基于“十万个为什么”产生的财产权益应由少年儿童出版社公司承继。

2、天地出版社是否实施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法院认为,本案中天地出版社无正当理由使用“十万个为什么是影响几代人的经典读物,是十万个为什么的升级版本”的表述,容易使读者产生天地出版社出版的图书系少年儿童出版社公司系列图书的升级版的误解,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因此天地出版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十万个为什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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