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斤女子酒吧遭偷拍并传播,要向侵犯隐私造黄谣行径坚决说“不”

新黄河 2024-01-29 15:20:35

视频截图

人在酒吧坐,祸从网上来。近日,吉林省梅河口市一名女子发布视频称,自己和弟弟去当地酒吧,期间被酒吧工作人员偷拍视频上传至社交平台,并配文写道“你们要的制服诱惑”。

1月27日,当事人谢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她称自己体重220斤,当天在酒吧陪弟弟过生日被营销经理偷拍,其发布视频时还配文“JK制服”“兔女郎”等,她认为对方涉嫌造“黄谣”还故意贬低她,对她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目前已找好律师,正搜集证据准备起诉。

此事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争议。酒吧为何要偷拍谢女士,并且发布在社交平台上传播?偷拍者称是为了博眼球引流。确实,将“大码女孩”“制服诱惑”之类的关键词,置于酒吧这样的场所之中,看来酒吧的营销推广是深谙流量密码的。但这样的操作,显然有很大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和短视频的风靡,像谢女士这样被偷拍、被入镜,甚至被造谣“制服诱惑”的情况并不鲜见。由于短视频具有流量大、互动性强的特点,直播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常态化,被广泛运用于各种商业场景中,并被用来宣传推广获取大量客源,这使得公共场所的偷拍事件层出不穷,成为一种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社会问题。

事实上,生活中的大多数人对公共场所被偷拍并不敏感。试想一下,一个普通人走过街头、公园,进商场、电影院或是酒吧,都有可能成为别人的“取景素材”。如果内容传播并未被刻意丑化,当事人大多会一笑置之。但随着日常摄录设备的微型化和智能化,普通人被直播、被入镜常常是在不知不觉间。而这些照片、短视频等影像发布到网上,有可能被其他人评头论足,甚至遭受网络暴力。此等情形下,人们的隐私安全往往面临更大的威胁。

你有拍摄、直播的权利,我有拒绝被拍摄、被入镜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当事人的允许,任何商家和个人,无论盈利还是非盈利,都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部分情况下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从报道中的酒吧偷拍事件看,营销经理不仅擅自将他人肖像上传到网络,还利用女生身材特点制作带有侮辱性的视频内容,“制服诱惑”等字眼更是对女性名誉造成损害,严重影响受害者生活和心理健康。

每个人都有权利在公共场所享受自由和安全的环境。在人人都有“摄像头”的年代,既要知道“摄像头”能干什么,更要注意“摄像头”不能干什么。不要以为公共场所,就不具有私密性。一旦发现未经允许被偷拍、被直播入镜,普通人也要敢于说“不”,必要的时候,还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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