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个大谱!
广州一入职6年的小学女教师谢某,生娃后被单位由教师岗调为保洁岗,提出异议后,学校更是找理由终止了和谢老师的劳动合同。
谢老师不服,向法院起诉了该学校。
所幸法院还是个说理的地方,一审判决:学校违反《劳动法》,须赔偿违规解除劳动合同5万多元。
然而,谢老师和学校都不服,一起提起了上诉。
最终广州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这件事可没那么简单,也难怪双方都不服。
这背后除了有社会上已经习以为常的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外,还有着当下时代的困境。
双方都觉得法院这么判决不公平,法院又是因何一个判决让原告、被告都不服呢?
法院其实也很难判。
01可现实总是这么残酷,让人不敢生孩子。
不只是养孩子费钱的问题,还因为一个母亲为了生一个孩子,要付出太多太多的代价。
这名谢老师就因生娃,而饱受委屈。
2014年5月,谢老师就与涉事的这家小学签订了书面的《教师聘用合同》。
此后,勤勤恳恳地在单位当了6年的老师。
这时,谢老师怀孕了,这本是一件大喜事,于谢老师、于谢老师的家庭,甚至说于国家都是一件喜事。
谢老师欢欢喜喜地休了合法的产假去生孩子了,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因为生孩子就丢了工作。
2021年3月,产假到期,谢老师到学校消假,准备开始上班。
然而,让她震惊的是,学校却说现在不缺老师,倒是保洁岗位缺人,让她上班后,去校园清洁岗位报到。
让一个刚生完孩子、还处于哺乳期的老师,去打扫校园卫生?这放谁谁也不干啊。
谢老师明确提出了抗议。
但是,学校的态度也很坚决,要么你就别上班,要上班就去打扫卫生。
谢老师也是一股子气,学校不给安排教学工作,就不上班了。
就这样,双方一直僵持到6月份,学校向谢老师发出了一份通知书。
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为由,要和谢老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谢老师表示不能接受,一纸诉状,就将学校告到了法院。
02谢老师遇到的这种情况,不是孤例,而且在不同类型的单位,尤其是私营单位,常有发生。
男女平等的口号喊了近百年了。
可是,真正男女平等的观念却很难实现,因为男女天然就不同。
前几年有句流行的职场顺口溜叫:“把女人当男人用,把男人当牲口用”,就很能说明问题。
男女在体能上的差距是天然存在的,不同性别各有优势。
在护士、幼师等行业中,男性也是被性别歧视的对象,这是性格的天然属性决定的。
就像男人不能生孩子一样,女人天生就承担着这项神圣但是沉重的使命。
为什么职场中女性被歧视率要远高于男性呢?
一方面是生理上,女性要承担生育任务。
另一方面是在社会观念上,女性比男性要承担更多的家务。
就拿谢老师的事例来说吧,她要生孩子,就要休产假,她的工作就要有人顶上。
那么,她消假回来了,还要重新调整教学安排。
同时,产假结束,回来上班,并不代表着她就可以恢复生产之前的工作状态。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还要有6个月的哺乳假。
这就意味着,她在这6个月合法地比别人少上1个小时的班。
这还没完,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谢老师不仅“一孕傻三年”,在精神状态上,与之前完全不能比。
此外,在个人生活中多了照顾孩子的任务,要分去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不能如生孩子之前那样全心全力地投入工作。
这都是在当下时代没办法避免的事,然而,这些还不是生孩子对女性全部的伤害。
03也许很多人觉得,生孩子有什么呀,大部分女人都生。
其实,生孩子对一个女人来说,是多重伤害。
2023年,是中国人口的拐点,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由正转负,-1.48%。
虽然,国家在鼓励生育,可是,几年下来,这个数字,还是变成了负数。
很多人说是经济条件不好了,不敢生,养不起。
真的只是这个原因吗?
纵观全球,似乎越是发达的国家,生育率越低,越是落后的国家,生育率越高。
这是不是说明,敢不敢生和经济关系恰恰是反相关关系呢。
其实,越是发达,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和平等意识越强烈,对生孩子造成的伤害,越是有着明确的认识。
来看一下女人生孩子的几重伤害吧。
首先是孕期,激素水平的大幅度变化,胎儿对母体营养的索取,腹部压力的增大等,都会让身体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妊娠期高血压、高血糖,妊娠纹、妊娠纹,妊娠期抑郁等,都是一个孕期女人要面对的。
然后是生产时,过去把这一时刻称之为“过一道鬼门关”。
除了承受最高级别的疼痛(10级疼痛)之外,还面临着难产、产后大出血等要命的危险。
现在虽然医疗条件提高了,可以剖腹产,可以用麻醉无痛生产,免于10级痛,但是,仍然有死亡情况发生。
即使顺利生产,剖腹产也是要在腹部留下伤口。
这伤口可不止是人们看到的那一条,而是从腹壁到子宫,十几层组织,每一层,一条疤。
产后还要哺乳,要24天照顾一个随时会哭闹、会撒尿、会拉粑粑的小怪兽。
是不是听起来很可怜?
然而,在这时,社会和家庭极有可能还会歧视可怜的母亲。
04谢老师在承受了上面所说的一系列的痛苦之后,还要被学校刁难,还要失去工作,她能不委屈吗?
而法院仅只是判学校给予她一定的赔偿,并没有维护她的工作以及相关的权利,她当然不服。
反过来看学校一方呢,一个员工已经不干活白拿3个月工资了,还要半年处于半工作状态,不如辞退了换人。
她本来就是合同工,合同也到期了,用人方有权力不用她呀,学校也不服。
然而,合同到期不续签,和辞退哺乳期员工,到底是不是一个概念呢?
从法院的判决上看,是认定学校在辞退哺乳期员工了。
但是,只是给予一定的赔偿,并不能很好地维护母亲们的权利。
在现实中,用人单位也会权衡利弊,这就会出现谢老师遇到的这种情况。
毕竟女性付出那么多,理应享受一定的待遇和权益。
这使得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无辜的女性成了企业怨怼的对象。
但从市场的角度看,企业也不是慈善机构,不能养闲人,所以,维护和尊重妇女权益之路,任重而道远。
而妇女权益是否得到很好的维护,也是影响生育率的重要因素,想让她们生二胎、三胎,就不能生一胎时就把她们吓住了。
-End-
作者:孙妮儿
编辑:一乙木
别特么的任重道远了!只会越来越远!
为什么我们这里,产假工资是政府支付给新妈妈的,公司先垫付后去找区政府人力资源部报销。不过公司要承担各类保险费用,医保社保公司部分得交。
哺乳期可以迟到早退的,不知道全貌,不好评论。说不定老师也不是什么好人[得瑟][得瑟][得瑟]
那个学校都不公布,说毛线
结果呢?你领了5万元现金从此你失去了职业。编制内于合同制教师根本区别
这个老师的学校校长保证是男的,他想“喝奶茶”[呲牙笑][呲牙笑]你太傻啦[呲牙笑][呲牙笑]
不是编制老师,估计是外聘的,不然不可能
尊师重教就是一句口号
私立学校吧
女性在职场中是否应该享有更多的特殊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