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湖州汇豪名都小区物业服务拟实行业委会自治,即将进行表决。
近日,位于湖州老城区汇豪名都小区,发布关于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会议主要表决两项内容:
● 事项一:是否同意本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由业委会自治;
● 事项二:是否同意增加《议事规则》条例。
如汇豪名都小区继续实行物业自管,拟对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增加以下内容:
1. 小区物业自管期内,单笔支出伍仟元以下由业委会签字后可使用;单笔支出伍仟元至贰万元以内由业委会签字并报备社区后方可使用;单笔支出贰万元以上需提交全体业主大会表决,由业主大会通过后方可使用。
2. 小区物业自管期内,所有收入仅够小区物业管理秩序的基础运转,且小区已无可动用的维修基金,故如出现小区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质量问题维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不乏业主自治自管物业的小区。
业主自治即为“自主治理”。就是通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的执行机构,确立自治规范、自主决定本小区范围内的公共物业事项,再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或其他管理人按照业主大会的规范管理小区。
业主自管即为“自行管理”。是在业主自治条件下,业主行使物业服务方式选择权的一种形式,即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而由业主自行管理物业区域。
资料显示,汇豪名都由嘉业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小区位于湖州老城区环城东路225号,确权人数为188户,确权建筑物总面积为22636㎡。
汇豪名都小区如今已是无物业公司状态。对于该小区拟实行物业服务由业委会自治,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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