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2700余万元麻城市法院判决一起“拼团分销”网络传销案

李旭团队 2024-05-07 11:31:04

近日,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公诉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何某某等5名被告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据悉,2022年,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引进某App,并设定拼团分销返利规则,邀请用户花1元注册充值成为该App会员。平台要求会员,首先充值购买100-3900元不等的视频课程,当充值金额达到6400元可获得相应“A积分”。接着要求会员在App上购买拼团商品,购买商品的价格可换算为相应“B积分”。当会员同时拥有A、B两项积分后,即可获得将拼中商品分销后获利的资格。

“拼团物品价格都虚高而且不实用,参加拼团的人一般都不会选择收货而是继续分销……”该平台会员刘某某说。

既然拼团商品没有性价比,为何还有人参与?带着这个疑问,检察官进一步审查后发现,参与该App平台“拼团”的会员通过邀请“新会员”参与后续拼团,将按比例获取“佣金”。平台也会按照被邀请人数多少,依次奖励邀请人获得会员、VIP、团长、合伙人、荣誉董事、策略委等层级。等级越高的“会员”,意味着只要分销商品,就可获取更多“利润”。

2023年4月,由于大量会员积分无法提现,有会员选择报案。麻城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发现,该平台系传销犯罪团伙,App注册会员总数为1.7万余人,会员层级结构最多达89级,积分余额2700余万元。2023年8月14日,案件移送麻城市检察院。

由于该App外观与一般购物平台相似,而平台会员为追求更多佣金,又存在一人注册多个账号的情况,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协作机制多次与侦查机关沟通,最终确定了传销、分销返利与发展下线入门费之间的关系,确保实际参与人数达到定罪标准。为实现案结事了,检察官积极开展追赃,通过耐心释法说理,5名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退赃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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